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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技无照”有望合法行医,药材质量将被全程监管,“片仔癀”等处方工艺将受“特殊保护”,“张悟本们”不得“忽悠”……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25日审议通过的中医药法备受各界关注。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文化资源和重要生态资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内容全面丰富,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
“有技无照”的民间中医有望获得医师资格
中医药法提出:“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王国强说,中医药法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这对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医药法,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北京望京医院院长、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陈珞珈说,中医药法根据历史和现实实际,从法律层面肯定中医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其合法性,为保存民族医药国粹、解决我国卫生资源不足和基层中医缺乏的开辟可行途径。
中药材质量将被全程监管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对违规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中医药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医药法对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将促进中药产业“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
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是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说,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