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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下正文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涉及基层医疗机构与中医药服务的要点很多,比如,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将获补偿、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卫内容、培养基层中医全科医生等。此外,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正文均简称《意见》)也有六个方面内容和基层医疗密切相关。业内专家认为,随着国家扶持中医药政策在基层落地,中医药在基层市场将会放量。药企应该结合基层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产品策略和市场策略,提早布局,抢占先机。
近年来,国家围绕中医药的发展加强了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而在整个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础,根基打牢了更容易开花结果。此次四川省的《条例》就有多项规定涉及基层医疗领域,积极响应了国家鼓励发展中医药的指导思想。
北京盛世康来中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勇就说:“《条例》是国家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落地的体现,值得肯定。另外,《条例》结合中医药方便、经济的特点,以及基层老百姓对中医药认可度更高的优势,对中医药在基层的落地作了详细的规定,无疑为基层百姓解决疾病痛苦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法和武器。”
申勇分析说,业内素有“无川药不成方”之说。四川是中医药大省、也是中医药资源强省,有三个“第一”:1.储藏量全国第一。四川省中药的资源有5000多种,占全国的39%。2.常用中药品种全国第一。全国常用的中药品种有363种,四川有312种,占全国的85%。3.道地药材全国第一。四川道地药材共有49种,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川贝母和附子占100%,川穹、麦冬占70%至80%,川芎、川贝母等29种,其中有7个品种人工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居全国第一位。《条例》将整个中医药的发展放在省级层面规划,体现了四川省扎实务实,落实中央精神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