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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近日出台新规,要求制定中药材资源和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以推动中药保护与发展。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要求,对本省中药资源进行定期普查和动态监测,建立中药资源数据库和特有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制定中药材资源和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编制齐鲁道地中药材目录,建立道地中药材认定与等级评价体系,培育以道地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齐鲁中药品牌。
此外,山东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加强中药材产地环境保护,扶持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鼓励通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方式,培育和保护齐鲁中药材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