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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医药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今年4月至5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赴天津、山西、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8个省(区、市)开展检查。
检查组深入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高校、中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交易市场和检测中心开展实地检查。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中医药法实施3年多来,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在发展中医药事业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加以解决。
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需引起重视
5月11日,检查组来到海拔2300米的甘肃陇西县万亩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基地。
农技人员管青霞介绍,基地由合作社带动农民进行种植,省农技推广站、农业大学等部门进行指导,机械化生产和技术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药材质量。同时,基地还建立了中药材质量安全监测点,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所产中药材质量安全。
检查组认真翻阅检测报告,发现通过标准化种植的药材33种农药残留全部都未检出。
“千万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中药材的高质量。只有把住质量关,才能传承发展好中医药。”一路上,检查组提得最多的两个字就是“质量”。
中医药法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生产流通监管、质量监测和中药新药研制生产有明确规定。法律出台后,中药质量监管机制日趋完善。2018年至2020年,平均每年抽检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样品总体合格率分别为88%、91%和98%。
但检查发现,法律规定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推动落实落地。目前,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药材种子种苗发展混乱、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突出,一些企业和个人单纯追求中药材产量和利润,过度使用农药、化肥,不到年限乱采滥收,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市场优质不优价、“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中药材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亟须提升。
“药材生产是良心活”“凭良心做好药”,检查组在药企进行检查时,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标语悬挂在生产车间。
“中医药法在审议时,大家关注最多的是药材质量如何保障。你们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每到一家药企,检查组都会仔细询问。药企负责人向检查组介绍中药生产质量监控流程,并介绍中药全程追溯管理系统。
甘肃陇西县素有“千年药乡”“西部药都”之美称。检查组来到陇西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时,工程师正在检测药材的有效成分。县委书记鲁泽介绍,这里是政府提供场地,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只要贴了我们的检测标签,国际上都认可。”检查组提醒,检测中心要发挥好药材质量的“卫士”作用。
“执法从市场末端倒逼我们从源头注重质量,确保中药材种得好、销得好、卖好价。”鲁泽感叹。
检查组建议,依法严格中药质量监管,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实效。二是抓好源头监管。建立健全中药材种植指导和联合监督机制,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农药、重金属残留标准和检测技术标准。三是强化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监管。依法加强中药上市产品的市场抽检,完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中医药法规定,要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广西柳州静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政府举办、柳州市中医医院承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主要为辖区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出诊医生全部由柳州市中医医院委派。
广西名中医、柳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周晓玲每周都要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月24日这天,她带着学生到静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医工作室出诊。当时,她正在为一名3岁小孩进行推拿。
小孩妈妈对检查组说:“孩子厌食不吃东西,中医推拿很管用,小孩上医院也不哭。中心离家近,很方便。”
近几年,随着中医药法的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逐步提升。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1%的乡镇卫生院、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能解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中医、吃中药”的需求。
但检查组也了解到,目前,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普遍弱于同级综合医院,部分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未达到国家标准。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服务内容单一,特别是村医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为此,检查组建议,应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支持更加灵活、高效、便民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模式。
中医药人才培养仍存在薄弱环节
中医药法对中医药人才培养设有专章规定,其中这条规定记者印象很深:“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组在中医医院常常能看到一些名中医带徒授业的场景。
4月22日,检查组来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81岁的全国名老中医、中医妇科专家陈慧侬正在以她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出诊。旁边站着的是她的学生、妇科医生逯克娜,“我从陈老那儿学到了很多,这种手把手的带徒授业模式,让我们很受益。”
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中医药局介绍,通过推行基层中医医师“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政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育部介绍,为加快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支持增设了59个本科专业点。
检查组了解到,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截至“十三五”末,我国中医药人员总数达到76.7万人。
“老百姓相信中医,愿意来这儿看病,但现在我们最大的困难是缺人才。”甘肃陇西县通安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向检查组反映。检查组看到,这个卫生院的基本医疗器材都齐全,国家也有一些硬件支持,但就是缺人才。“这确实是个问题,你们可以从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人才,学成以后回卫生院工作。”检查组建议。
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检查发现,中医药院校专业课程体系设置还不够合理。一些院校中医经典的教学偏少,且与中医基础类课程和临床实践课程衔接、融合不够。中医药理论功底扎实、临床经验丰富的优秀骨干教师明显缺乏。适合不同类别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的体系、模式还有待完善。
检查组建议,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突出中医临床能力培养,加强“望、闻、问、切”的基础诊疗能力训练,不断提升诊疗水平;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完善师带徒制度,扩大师带徒的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做好传统技艺技能传承,加快中医技能经验、中药传统技艺等领域的传承,体现守正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