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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对外透露,《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以下简称“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于12月23日颁布实施。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助力广西民族药“出山”。2016年6月,广西药监局牵头启动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编制工作,组织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民族医药研究院、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民族医药协会等6家科、教、企事业单位共300多位研究人员,历时五年时间完成编制工作。
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二卷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一卷)》(以下简称“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一卷”)收载的144个瑶药材品种基础上,增加了具有历史传承且被瑶医临床使用频率较高的170个瑶药材品种,包含有国家或广西地方质量标准的101个移植品种,无国家或广西地方质量标准的69个新研品种。
瑶药材质量标准第一卷和第二卷合计收载的314种瑶药材,基本满足了瑶医临床处方应用需求,此两卷的颁布实施,加上此前已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材质量标准》第一、第二、第三卷,喻示着广西民族药标准化规范控制体系的正式建立,结束了广西民族药没有典籍、法定标准的历史,为广西壮瑶药材的生产、流通、使用、检验、监管确立了技术依据,也为壮瑶成药申报国家新药注册扫除药材质量标准方面的障碍,将进一步提升壮瑶药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扩大民族医药文化影响力。
广西药监局表示,将继续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扶持与规范并举,助力提升广西民族药质量标准自主创新技术含量及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