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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明确了林草中药材的主要生产区布局,将全国划分为9个林草中药材生产区,新疆位于三北防风固沙林草区,适宜通过林药混作、药草混生、药草间作模式,发展甘草、黄芪、枸杞子、肉苁蓉、天山雪莲、板蓝根、雪菊等中药材种植。
《指南》指出,通过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等生态培育方式生产中药材,可提供安全、高效、绿色、有机的优质中药材,满足社会对高品质中药材的需求。利用林下土地资源生产中药材,不与粮争地,契合国家关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要求。林草资源多分布在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中药材产业,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水土、气候条件,近年来新疆中药材种植面积不断增加,红花、甘草、贝母、肉苁蓉等中药材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建立起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培育和壮大了一批种植加工企业,使中药材成为新疆农牧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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