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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支持中药传承创新。
《若干措施》提出,允许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湖北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目录中的品种,允许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增加异地车间。支持本省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国标和省标制定,发展道地药材配方颗粒大品种。支持培育“十大楚药”和“五大特色药材”。优化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压缩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时限。简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审批程序,免于技术审评,直接办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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