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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19日三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拟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就修改情况做介绍时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
目前中药材质量下降,已经导致了药效降低的结果。有关规范种植养殖环节,二审稿已经修改完善过,规定“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此次修改则明确禁用剧毒、高毒农药。
目前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普遍较低,针灸等服务收费与目前的价格体系并不相符。丛斌说,据此,法律委员会在三审稿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的价值。”